中國社會經濟進入新時代,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司治理體系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2022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雙百行動”的收官之年。國資委聯合其相關部委多次發文,對新時代國有企業法人治理體系建設提出明確要求,治理體系改革也是國企改革重點任務之一。
2022年2月,公司發布《關于子企業完善公司治理、加強黨的領導、加強董事會建設的通知》,指導全級次加強和完善法人治理體系建設。此次法人治理體系建設專項工作涵蓋全級次法人企業,內容包括完善黨建進章程、進一步明晰各級治理主體的決策機制、議事規則和工作細則,建立嚴謹高效的授權管理體系。
為順利完成專項工作,根據上級單位要求,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章程指引》、各制度文件模板,并多次召開專題會,統籌組織與指導包括公司總部在內的全級次法人單位的治理體系文件編寫、審議與發布。
經過各級單位不懈奮斗,全級次企業完成85項治理文件制定和發布,包括修訂《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清單》及《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修訂各級《公司章程》;制定《董事會對經理層授權管理制度》;修訂《黨委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工作細則》等相關文件。并按照分層分級原則,全面梳理授權管理體系,統籌考慮授權權限,形成閉環管理,解決公司多年來授權不清,授權錯位等問題。
通過系統性修訂各級治理體系,進一步明確黨組織、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各專業委員會的治理主體地位,明確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主體職責,初步建立了與新時代相適應的“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現代公司治理體系。